辦事流程:
1>用人單位遞交上述四項資料→工作人員審核相關資料→資料齊全錄入“杭州市殘疾人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出具《杭州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認書》→完成殘疾人職工審核。
所需材料:
1、《杭州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表》;2殘疾人職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首次申報的,須同時提供原件,經審核后退回)。3、用人單位與殘疾人職工簽訂的一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復印件。4、上年1-12月支付殘疾人職工工資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優先提供工資銀行流水。
其它說明:
服務編碼:1412403
服務對象:杭州市主城區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
設定依據:《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地方稅務局 杭州市殘疾人聯合會轉發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杭財社〔2017〕5號)
收費情況:免費
承諾時限:即時辦結
受理窗口:一樓大廳“用工審核”窗口
咨詢電話:0571-87041379
申報材料:需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1、《杭州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表》;2、殘疾人職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首次申報的,須同時提供原件,經審核后退回)。3、用人單位與殘疾人職工簽訂的一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復印件。4、上年1-12月支付殘疾人職工工資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優先提供工資銀行流水。
服務流程:用人單位遞交上述四項資料→工作人員審核相關資料→資料齊全錄入“杭州市殘疾人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出具《杭州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認書》→完成殘疾人職工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