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流程
西安市根據中央及省級規定確定安置殘疾人就業比例為不得低于1.5%,在所轄行政區內的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按照這個比例安置殘疾人,則根據陜西省及西安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在職殘疾職工認定細則》等規定須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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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申報單位: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審核地點: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同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2018年西安市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地點具體以公告為準,部分地區由當地社保局審核)
注:
(一)原省地稅局直屬分局、市地稅局高新分局、經開分局、涉外分局、曲江分局、浐灞分局和大企業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含中央、省屬及外省市單位)在西安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長樂中路紅華巷2號,金康電力花園)認定。
(二)原市地稅局各區縣分局及航天分局、航空分局,在所屬行政轄區的區縣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認定。
(三)屬于西安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認定且安排殘疾人就業在兩人(含兩人)以下的用人單位也可以通過西安市殘疾人就業信息網注冊審核通過后進行網上申報。
審核資料:
①如實填報《西安市用人單位在職殘疾職工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原件,《西安市用人單位在職殘疾職工認定申報表》可在西安市殘疾人就業信息網下載。)
②人社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2017年度為殘疾職工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個人臺帳(原件2017年1—9月)和單位社保繳費票據(復印件并加蓋公章2017年10-12月)。
③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④2017年5月和10月在職殘疾職工工資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和在職殘疾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在職殘疾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⑦以下人員需要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上一年度未經各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殘疾職工;
本年度內用人單位新安排的殘疾職工。
核定標準:
丨安置殘疾人認定
①用人單位實際支付殘疾人職工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②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③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④用人單位依法初次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約定有試用期(實習期)的,試用期(實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丨安置殘疾人相關計算
①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計算,按為殘疾人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實際月份核定,計算年度平均值。符合第二款第七條規定的,試用期計入殘疾人實際工作月份。
②一個年度內,殘疾人在2個及2個以上單位就業再就業,按所在就業單位為其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實際月份,分別核算其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計算年度平均值。
③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計算的年度平均數,不是整數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④殘疾人為季節性用工的,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殘疾人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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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時間:按月征收
繳納地點:用人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
申繳方式:現場申報、繳納,即時辦結。
計算方式: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所需材料:
用人單位需持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在職殘疾職工認定書》申報繳費,未持《在職殘疾職工認定書》申報繳費的用人單位,按照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對待。
用人單位申報時,需如實填報本單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如有減免或緩繳情況的,需持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在申報時填寫“本期減免費額”,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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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
根據《西安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西安市殘疾人就業情況認定實施細則》等規定,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安置殘疾人就業且滿足西安市1.5%安置比例就可以減免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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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可能遇到的難題
丨殘疾人招聘難
我國有8500多萬殘疾人,勞動年齡內為實現就業的有850多萬人,但是在生活中限于客觀條件很難看到殘疾人身影,招聘殘疾人更是困難重重。
傳統的線上、線下的招聘渠道很難遇到殘疾人人才,即便遇到了也難以與自身崗位所匹配,前期付出的精力得不到任何有價值的回饋。
丨殘疾人在職管理難
絕大部分的企業在辦公場地租賃和具體工作中極少考慮到殘疾人員工問題,當需要招聘殘疾人的時候會遇到很多困難難以克服,比如無障礙環境改造。在日常工作中還需要考慮到殘疾人員工的上下班、工作的安全問題,比如出行安全。殘疾人員工在崗期間的心理狀態、相互溝通存在風險和壁壘。
丨殘保金成本加重
未按照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基于企業員工人數和企業員工平均年薪計算殘保金會隨著企業壯大人數增加、員工工資增加而增加。尤其是高薪企業和上規模企業每年可能需要繳納數百萬的殘保金,在快節奏的今天,巨額殘保金對于一些快速發展但是還沒有合適盈利點高新技術企業來說是一個較為沉重的負擔。
丨企業社會形象受到影響
殘保金是用人單位履行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義務的一種代償,是用人單位平等的履行應盡責任和義務的方式,但是長期只繳納殘保金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一些地方政府的榮譽獲得,還會造成沒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負面影響。對企業良好發展極為不利。
快助可以幫助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減免殘保金,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